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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的政府行为*

【信息时间:2007-06-08  阅读次数:
 

摘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学生的选课和选课指导是其中不可分割的有机构成,而选课指导中的政府行为又是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成败的重要保障。政府积极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具有必然性、可能性和必要性。政府的指导表现为:控制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模块组建;调控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查;组织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教师的培训。政府在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政府行为应与学校管理相协调;政府行为应充分注重与现行选拔制度相协调;政府行为应注重专业导向性。

关键词: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政府行为

中图分类号:(网址已过期)  文献标识码:C

作者简介:娄立志(1962—),山东滕州人,烟台师范学院心理与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和课程论的研究;张金泉(1978—),山东高密人,烟台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硕士,主要从事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一、关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和政府行为的理解

(一)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及其意义

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是指学校为了贯彻学校内选课制度、配合学分制和导师制建设,依据学生的个人特点及职业和人生发展需求,在考虑社会要求和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在课程选修方面而给学生提供的指导。

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

1.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教育目标。合理的选课指导可以引导学生按照国家和自身发展的要求科学地选择课程,这有利于我国普通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

在新课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教师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可以有效地使学生选择那些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的模块或系列作为学生修习的内容。并且通过师生的互动,在教师有意识的引导下,使学生的知、情、意、行诸方面得到应有的发展,从而实现普通高中学校培养目标所提出的要求。

2.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有助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相对于传统的课程构成,新的课程结构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课程内容也表现出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等特征,这给学生选课带来一定的困难。选课指导,教师及其他指导人员,运用自身所掌握的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及社会和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有助于学生选课的计划性和合理性,引导学生切实选择那些适合自己发展要求的课程来修习。

3.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有助于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普通高中毕业生面临着未来职业的选择和人生规划,而且新课程的改革尤其突出养成学生根据自己的基础、潜力和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规划自己人生的能力。通过有效的选课指导,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在选择什么样的课程以及怎样选择等方面作出合理的定向,指导和帮助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从而为学生将来更好地进行职业选择和人生规划积累合理的知识结构,并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

(二)政府行为及其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的意义

政府行为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其行为主体是政府。作为一种社会组织,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政府就是指全部的国家机构,即包括全部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它可以等同于国家;狭义的政府,就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学生选课指导中的政府行为,不仅包括政府的行政行为,而且也包括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因此,它是一种广泛意义上的政府和政府行为。鉴于此,本文的政府行为“就是指政府根据宪法和法律,通过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运用和实施”。[1]而就政府的教育管理行为而言,主要“强调发挥和调动地方分权办教育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许多国家近年来正在采取措施加强地方的管理权和学校的自主权,而涉及全国利益的教育事业则由国家统一管理和宏观调配”。[2]

政府行为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具有重要作用。其作用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即中央政府行为的作用和地方政府行为的作用。

1.中央政府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的作用。众所周知,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教育部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在全国范围推行的教育教学改革。因此,中央政府必然在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发挥着决策、组织和调控的“中枢”作用。就高中学生选课指导而言,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专题研究,做出科学决策,为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提供政策支持和理论依据;二是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发挥中央媒体的强大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及其家长乃至社会对高中学生选课的关注和认识;三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高层次的通识培训,由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乃至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都是自上而下的过程,因而为了确保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真实、有效性,中央政府有必要组织高层次的通识培训;四是监督、考核地方政府在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所发挥的作用,确保“新课改”和高中学生选课指导落到实处──实现素质教育、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

2.地方政府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的作用。地方政府行为是中央政府行为得以真正贯彻实施的有效保障,地方政府行为在普通高中选课指导中的积极作用直接决定其成败,因为在我国的现行教育管理体制下,显然普通高中主要依附于地方政府行为,受其直接领导和管理。具体而言,地方政府行为在普通高中选课指导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通过地方政府行为的积极作用,可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相关精神,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各学科的《课程标准》等等;二是通过地方政府行为可以协调学校与社会有关部门的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课程改革的实施,特别是“校校联合”,实现校际资源共享;三是切实改善对普通高中学校的评估办法,确保和推进普通高中选课制度的全面落实,发挥其对学校的领导作用;四是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地方政府可以为“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提供必要的师资和后勤、物质保障。

二、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制度的完善,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指导

(一)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必然性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包括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离不开政府和学校的协同努力。“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经过了多次的改革和调整,但就整体而言虽在个别领域有所突破,还是没有摆脱传统应试教育的束缚,致使我国的课程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和考评制度都难以适应信息化和全球化对人的素质提出的挑战。而新世纪之初我国就正式启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则不仅对我国传统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全面改革,而且对传统的过于集中的课程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3]可见,新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包括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离不开政府和学校的协同努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课程的实施和开发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有权力和责任反映在实施国家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3]因此,政府在新课程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富有指导和监督的重大责任,它必然在新课程推进过程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可能性

我国各级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的指导是完全可能的。从大的方面来说,我国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和学校之间都有直接的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因而在选课上进行指导是完全可行的,也是能够做到的。从微观领域来看,地方教育部门和公立中学存在直接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学校在财政等方面很大程度上依靠地方教育部门,即使私立学校他们也必须接受地方教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就我国而言,政府对中学的各项工作的指导是非常容易实现的,这也使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成为可能。

(三)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必要性

政府行为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新课程改革中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与传统中的课程相比有较大的变化,在此次普通高中课程中首次将学习领域、科目、模块的概念引入课程领域,并以此构筑新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及结构,这使课程在内在机制上实现课程内容更新与重组,为学生个性化学习的有效落实提供切实的保障,这一切的变化是普通高中学生在面对选课时难以驾驭的,而各种指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如果普通高中学生选课仅仅依靠学校和教师又会出现一些“狭隘性”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从学校的角度来讲,某些学校可能会以“追求升学率”为目的而只开设与高考密切相关的课程供学生选择;从教师角度来说,部分教师也会为了班级的管理方便,而让学生相对集中地进行选择,或更注重学生当前的成绩表现而不考虑学生的未来发展;从学生个人角度来看,学生由于受家长和社会传媒的影响而在选课中过于注重“热门”学科,这既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也会影响一些学科的未来发展,进而影响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这一切都需要政府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三、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维度及策略

(一)政府通过控制课程设置、教材选择、模块组建等来调控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

众所周知,新课程改革中普通高中学生的课程是由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来加以确定的,而科目和其中的模块又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那么政府部门就可以通过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择以及模块是否必修的手段来从宏观上调整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无论怎样选择模块,在总体构成上都能保证他们的长期发展、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建设的需要。

(二)政府通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查来调控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

尽管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明确提出新课程由国家、地方、学校三级管理,赋予学校较大的自主权,但是,在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查方面,地方教育部门的教研室、督导团等机构依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教育督导是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机制和有力手段,其性质属于行政监督,具有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等多方面的功能,这就决定了教育督导应该是政府行为”。[4]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机制是否健全,选课结构是否合理,学校教学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长期发展的指标权重而起到促进普通高中学生选课优化的目的。

(三)政府通过组织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教师的培训来促进普通高中学生选课的优化

新课程改革中的各级政府部门,除了可以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来协调和作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行为外,还可以通过组织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教师培训的方式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制度,加强普通高中学生选课结果的优化。在对指导教师进行培训的过程中,政府通过培训专家让各位普通高中教师认识到,普通高中学生选课结构优化对学生个人和社会发展两方面的重要意义和长期价值。同时,让参加培训的教师尽可能多地了解“何谓优化的课程组合结构”“什么样的知识模块组合会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等等。

四、政府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政府行为应与学校管理相协调

众所周知,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课程管理方面的一大亮点,就是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管理模式,这就意味着学校在新课程改革中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这个问题上也同样如此。但是,一些学校为了实现自己的一些目标,特别是一些与“办学效益”相关联的目标,必然会与政府侧重社会长期发展的考虑而产生分歧。为了尊重学校的管理权和保护学校的“校本特色”,政府在参与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时就必须注意选好切入点,将学校的发展与社会的需要统一起来。如在课程设置方面,政府当然要支持一些热门学科的发展,但同时也使学校和个人认识到与这些热门学科密切相关的一些基础性、支柱性学科的辅助作用等等。

(二)在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政府行为应充分注重与现行选拔制度的协调

政府要做好对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指导,首先要明确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的特殊性。普通高中学生面临的最大任务和兴奋点就是升入大学,而我国目前从普通高中到大学的过渡,采取的仍然是以选拔为突出特点的高考制度。高考的指挥棒对我国当代的几次教育改革都发生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前几年的素质教育改革更是影响深远。在新课程改革中,也必须充分考虑和重视高考这支“指挥棒”。目前我国的高考制度自然有本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但是高考制度的产生和存在也都有现实性和合理性。然而,近两年的高考制度改革的新动向也为地方政府的参与提供了契机,如高考的部分省市地方命题。若政府部门抓住了这个机会,切实注意高考的导向,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进行指导,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中,政府行为应注重专业导向性

此次新课改中的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对任何人来说都具有较大的陌生性和挑战性,由于政府行为一旦发生,就往往影响一代人或几代人。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以对待“专业性指导”的态度来开展这项重要的教育活动。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积极意见,特别是教育专家的研究成果。在“指导什么”“如何指导”这些关键性问题上,必须经过专门的专家论证和局部的实验,在承担责任的基础上,行使各部门的权利,以确保政府对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总之,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由实验到推广,方兴未艾,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指导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政府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言人,也必将在克服学校、教师、学生个人在选课过程中的不良倾向上发挥积极的作用,在促进普通高中学生选课制度完善上有所作为。

*本文系山东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项目“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方案设计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蔡立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分析[EB/OL.(网址已过期)(网址已过期)

2]朱成华,郭丹丹.西方国家政府教育管理行为法制化的经验剖析[J.现代教育科学,2003,(6):3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Z.2001.

4]江苏省通州市教育督导室.教育督导中的政府行为刍议[J.基础教育研究,199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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