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相关单位:
经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6年3月-4月组织开展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备案,以《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附件1)为主要方向和选题参考,同时依据《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7)实行备案制、滚动制管理。
二、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2026年4月-2029年4月。
三、至2026年4月30日前,仍承担市级各类课题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负责人,不具备案此次课题资格。每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四、申报人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选题方向提出研究目标明晰且具体的课题,在进行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的过程中要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详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审批。
五、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研究所对课题进行审核,确定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名单,并将市级备案课题汇总表(附件8)报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存档。
六、所有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必须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开题,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开题论证书》(详见附件3),并保存好有开题意见、专家签字、单位盖章的开题论证书原件,作为中期评估的重要依据,无《开题论证书》或《开题论证书》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参加课题中期评估,不予正式立项。
七、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实行单位管理负责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全权负责备案课题的管理工作,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各地各单位的常州市级备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
八、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应在本校网站上及时录入各项过程性研究材料和阶段性成果。
九、课题开展研究一年半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详见附件4),接受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委托部门共同组织的中期评估。
十、凡通过中期评估的常州市级备案课题,即正式成为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课题。
十一、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课题)拟在全市立项10项左右,中期评估后正式立项。
十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经所在单位审批,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十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由课题管理部门撤消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
(5)违反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况。
被撤消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十四、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详见附件6),由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委托部门共同鉴定。专项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至少两篇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大市级(含大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
十五、材料要求。由各管理单位提交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书电子稿到指定邮箱,同时提交申报评审书纸质稿一式二份。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联系人: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朱老师;电话:86649352,邮箱:150569456@qq.com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3.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开题论证书
4.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5.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变更申请表
6.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
7.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8.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第一批备案课题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