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隆重召开。本次大会是在 “十五五” 规划开局之年、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旨在回顾过往成就、擘画发展蓝图,凝聚全市教育工作者的智慧与力量,推动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本次大会应到会员代表 79人,实到 63 人,符合《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戚宝华同志代表第九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第九届理事会任期内,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省教育学会的指导下,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秉承 “求是务实,与时俱进” 的教育哲学,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年来,学会积极指导 29 个专业委员会开展群众性学术研究,完成各级课题申报、开题及结题工作,搭建多元教科研交流平台;稳步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完成与中国教育学会共建签约,组织近 500 名教育工作者参与启动培训,开展多批次校长、主任及教研员专项培训;扎实推进六大课改实验项目,举办百余场学科专题教研活动,形成可推广的教学管理方法;创新实施上下联动专项调研与联盟教研模式,提升区域教学常规管理水平;深入落实 “五育并举”,遴选优秀名教师工作室,推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启动人工智能赋能行动,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严格把控学业质量监测、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不断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会员管理与财务管理,保障学会规范有序运行。报告客观总结了工作成绩,深刻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未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符合学会发展实际。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第九届监事工作报告。大会认为,第九届监事会严格履行《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关会议,对理事会执行职务行为、学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提出质询与建议,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保障了学会资产安全与会员合法权益,为学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监督保障作用。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第九届财务工作报告。大会认为,第九届理事会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收支情况清晰透明,经费使用规范合理,全部会员费收入均用于学术活动开展,接受了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了学会财务工作的合规性与公信力。
大会审议并一致通过《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2026 年修订稿)》《常州市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大会认为,修订后的章程及管理办法紧扣新时代教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学会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了学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架构及管理规范,完善了会员权利义务、分支机构管理等内容,为学会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常州市教育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 21 名、监事 3 名;随后召开的第十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常务理事,选举戚宝华同志为第十届理事会会长,冯雅静、庄惠芬、桂亚东、韩志祥、蔡军同志为副会长,聘任韩志祥同志兼任秘书长,周冬英、黄天庆、俞瑛、任洁同志为副秘书长。大会确认,本次选举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规定,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大会号召,全体会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第十届理事会的带领下,聚焦 “十五五” 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基层学校与广大教师服务;搭建名师成长平台,发掘、扶持和打造具有常州特色的教育名师,建设教育工作者的精神家园;提高教科研能力,围绕课程方案转化、教学方式变革、科学素养提升等重点问题深化学术研究;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加强与各辖市区教育学会的合作交流,构建良好活动网络。全体会员要团结一心、勇担使命、开拓进取,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深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推动常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谱写 “强富美高” 新常州教育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决议经常州市教育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常州市教育学会
2026 年 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