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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教育科学研究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10-31     阅读次数:

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期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择优推荐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每辖市区可推荐1项,各局属单位每单位可推荐1项

三、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局属单位2025年11月5下午17点前报送纸质材料1份,包括《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类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专区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材料打印装订等要求参考《通知》附件申报答疑第33条,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不接受超额申报。

教育科学规划办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6696829;电子邮箱:22541543@qq.com;邮寄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15室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申报汇总表

附件3 申报评审表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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