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实验专项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实验专项备案课题(名单见附件3)。
二、报送时间
各辖区、局属各相关学校需在10月30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视作弃权。
三、评估程序
1.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管理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材料评审,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评审为“合格”等第的课题为市“立项”课题,评审为“不合格”等第的课题不再纳入市规划办管理范畴。
2.课题中期评估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发文。
四、材料要求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无专家签名、无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均视为无效材料)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的具体展开、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研究内容的具体展开、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1份。
4.课题备案以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1份(限3篇,能高度聚焦于课题,着实反映研究成效)。
5.课题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1份,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稿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536401565@qq.com,联系人:章老师,地址:常州市教科院317办公室,电话:86699812。
附件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实验专项备案课题目录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