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第二批备案课题,局属初中每校不超过3项,高中每校不超过4项,局属职业学校、行业学校参照高中,其他单位原则上参照局属初中。辖市区限额如下:溧阳、金坛、新北每区50项,钟楼、天宁每区45项,武进区55项,经开区38项。
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必须是2023年已备案的课题,没有备案的课题或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江苏省规划、省教研课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评估时间
2025年5月20日——2025年11月20日。其中,辖市区及行业学校的中期评估具体时间由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校确定后报备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局属学校在10月30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报送。
三、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学校先组织校级评审,根据限额数量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3.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评审结果为“优秀”等第的课题为市“重点”课题,评审为“合格”等第的课题为市“立项”课题,评审为“不合格”等第的课题不予立项。
4.课题中期评估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发文。
四、材料要求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无专家签名、无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均视为无效材料)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的具体展开、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研究内容的具体展开、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1份。
4.课题备案以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1份(限3篇,能高度聚焦于课题,着实反映研究成效)。
5.课题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1份,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所在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稿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536401565@qq.com,联系人:章老师,地址:常州市教科院317办公室,电话:86699812。
五、其他
1.委托课题(含教师发展专项课题、实验教学专项课题、外语阅读教学专项课题)的中期评估由相关单位另行发布中期评估通知。
2.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质量优先、宁缺毋滥。
附件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附件2: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O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