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要求,交流我市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成果,推动广大教师深入研究并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江苏省《关于组织2024年全省初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市(区)及局属初中、高中在初评的基础上,选送初中1名教师、高中1名教师参加本次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研讨活动(天宁区与局属高中共同选送2名高中教师参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时间地点
1.高中组:2024年9月30日 常州市龙城高级中学
2.初中组:2024年10月8日 常州外国语学校
三、评选内容及要求
1.参与展评的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新课程理念;符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精神。
2.展评课采用借班上课形式,每节课时长40分钟。课题自选,由参与展示教师将上课涉及的教材复印60份带到现场,课前5分钟统一发给学生和评委。
3.须使用经国家或江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
四、奖项设置
1.大市比赛分一、二等奖两个级别评奖,其中一等奖占40%,二等奖占60%。
2. 初中、高中大市比赛一等奖第一名分别参加江苏省初中、高中优质课评比。
五、其他事项
1.按相关规定,参加大市决赛的教师交参赛费200元,经费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2.参会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