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要求,交流我市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成果,推动广大教师深入研究并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江苏省《关于组织2024年全省初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专职在岗的心理健康教师。已获江苏省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功、评优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不再参加。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 各辖市区自行开展初评活动,初中局属学校,高中局各校由市区组织比赛。
2. 各辖市区需将《常州市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研讨活动参与展示教师报名表》于2024年9月27日17:00发送至邮箱536401565@qq.com。
三、评选内容及要求
1.参与展评的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新课程理念;符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年修订)》的精神。
2.展评课采用借班上课形式,每节课时长45分钟。课题自选,由参与展示教师将上课涉及的教材复印60份带到现场,课前5分钟统一发给学生和评委。
3.须使用经国家或江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
四、大市参赛选手名额分配
局属 | 天宁 | 钟楼 | 经开 | 新北 | 武进 | 金坛 | 溧阳 | 总计 | |
初中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8 |
高中 | 2 | 1 | 1 | 1 | 1 | 1 | 8 |
注:初中局属学校,高中局属、天宁各校由市区组织比赛,其余由各辖市(区)为单位组织比赛、报送。
五、奖项设置
1.大市比赛分一、二等奖两个级别评奖,其中一等奖占40%,二等奖占60%。
2.初中、高中大市比赛一等奖第一名分别参加江苏省初中、高中优质课评比。
六、其他事项
1.按相关规定,参加大市决赛的教师交参赛费200元,经费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2.大赛决赛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