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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常州市局属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09-20     阅读次数:

常州市局属各初中、高中学校:

     为交流我市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成果,推动广大教师深入研究并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江苏省及常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常州市区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参赛选手须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专职在岗的心理健康教师。已获江苏省心理健康教育基本功、评优课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人员不再参加。

二、评选内容及要求

1参与展评的课要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体现新课程新课标理念要求;符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等文件精神。

2.展评课采用录像课展评形式,每节课时长45分钟。课题自选,须使用经国家或江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为统一评价标准,各位老师录制的视频为完整新授课,时长不少于40分钟且不超过45分钟,格式要求:画面比例16:9,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1G以下。

3.信息报送

参赛教师须于9月28日下午17:00前将课堂视频及教学设计、课件等教学资料打包压缩后提交至评审组邮箱536401565@{域名已经过期},文件夹及文件夹中的每个文件都命名为:学校+姓名。

三、奖项设置

1.比赛分一、二等奖两个级别评奖,其中一等奖占40%,二等奖占60%。

2.初中比赛一等奖第一名,高中比赛一等奖前两名分别参加常州大市初中、高中优质课评比。

四、展评时间地点

展评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地点:常州市第三中学明诚楼四楼录播教室。

五、其他事项

1.按相关规定,每位教师交参赛费100元,经费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2.由市教科院聘请学科优秀教师或教科研人员组成评委组,各评委依据评比方案和评价标准自主评分,成绩优胜者参加大市比赛。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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