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局属学校:
为促进常州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与发展,提高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指导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年会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本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年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常州市教育学会综合实践活动专业委员会登记会员,每位会员限报1篇文章,已公开发表、获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文章不再参评。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应紧密联系当前课程改革形势,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要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给人启迪,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有较深刻的见解;能体现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探索、新成果;关注课程改革、评价改革的热点问题,对改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益有自己的思考与发现等。
2.参评论文题目自拟,内容自定,结合理论思考和实践研究,工作总结或解题指导类文章不予评比。
3.引用他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文责自负,坚决反对抄袭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及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同时在常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参评论文评比的作者,必须填写《常州市教育学会论文评比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未填写诚信承诺书的不予参评。承诺书置于论文前随参评论文一起上报。
4.论文字数在3000~5000字为宜。
5.论文的格式为:标题用宋体三号加粗,正文小标题用宋体四号加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不加粗。“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加粗,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内容用宋体五号不加粗。单倍行距,标明页码。
6.论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订书机装订,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信息,将《常州市教育学会论文评比诚信承诺书》置于论文首页,用回形针与论文装订在一起。
三、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审结果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获奖论文总数2:3:5的比例颁发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将在网上公示一周。确认无异议后,报常州市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四、征集方式
1.各辖市(区)学校的教师论文以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单位,各局属学校由学校收齐后直接报送到教科院。请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局属学校填写好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6日前将论文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313办公室孙美荣老师处。联系方式:13961156542。
2.所有参评论文需上交论文的电子稿,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局属学校将论文和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245163318@qq.com。
常州市教育学会综合实践活动专业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