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高中校:
为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考〔201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部分普通高中开展高考评卷人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相关高中校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招考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该评卷工作的重要性,根据附件1要求,认真做好评卷人员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2.有关学校要推荐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业务精湛、作风正派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教师参加评卷工作。被推荐教师如实填写《高考评卷人员遴选表格》(见附件2),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盖章确认并汇总形成《高考评卷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
3.截止时间:5月14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124732060@{域名已经过期},辖市区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报送,局属学校直接报送。纸质盖章稿送至常州市紫荆西路6号常州教科院教科院415室。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