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含局属、新北区、天宁区、经开区)各高中校: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高中音乐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教学基本功扎实的师资队伍,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常州市高中音乐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3月21、22日组织常州市区高中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高中音乐教师均可参加比赛(已获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者除外)。
二、比赛程序
本次比赛分为两项。第一项为专业技能,第二项为通用技能。
三、比赛内容
(一)专业技能
1.钢琴:演奏一首独奏曲一首,限时6分钟以内。
2.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不能用流行唱法),伴奏音乐或钢琴伴奏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3.特长展示:在器乐、舞蹈、戏曲、曲艺四个项目中任选一项,伴奏音乐或现场伴奏自备,限时5分钟以内。器乐作品体裁、风格不限,选手自备乐器,可在除键盘乐器外的中、西乐器中任选一种;舞蹈作品体裁、风格不限,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国标舞、流行舞均可;戏曲、曲艺选手可展示传统或现代作品中的经典唱段,清唱、彩唱均可。
4.自弹自唱:以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七~八年级《音乐》教材为参考内容,准备时间为10分钟。
(二)通用技能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按指定的单元课题独立完成单元教学思路及其中1课时(45分钟)的教学设计(主要教学内容在指定单元的音乐作品中自选、组合),并制作课件。
2.单元教学思路阐述及课堂教学:单元教学思路阐述形式为说课,课堂教学形式为模拟上课,其课题与教学设计的课题一致。时间为15分钟。课堂教学开始前,上交单元教学思路和教学设计文稿、教学课件电子稿。
四、比赛时间、地点
1.时间:3月21日 专业技能,3月22日 通用技能
2.地点:常州市第三中学 音乐教室
五、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
1.专业技能项目权重为50%。其中,声乐、钢琴权重各15%,特长、自弹自唱权重各10%。
2.通用技能项目权重为50%。其中,课堂教学(含单元教学思路阐述)权重30%,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权重各10%。选手的每项得分乘该项目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所得总分。
六、报名工作
参赛教师须填写“常州市区高中基本功比赛报名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以PDF电子格式于3月15日17点前上传至吴琛燕老师微信。(报名表见附件)
七、参赛费
参赛费每人100元,由参赛教师所在单位支付。
八、奖项设置
1.比赛聘请德才兼备的教科研人员、优秀教师担任基本功竞赛的评委。
2.根据实际比赛人数及有关规定,设常州市区高中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一、二等奖若干名。
3.比赛成绩前四名选手将代表市区参加常州市高中音乐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