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局属初中:
为贯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版)》的基本精神,落实课标规定的课外阅读要求,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欣赏文学作品能力,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语文学习的课程资源,经研究决定,本学年继续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现将2023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七年级学生
二、比赛办法:
1.学校组织,自愿参加。
2.比赛要求:
(1)学生从课外读物(不含与教材配套的课外读本)中推荐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文体不限,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注明作者及出处(提倡节选长篇读物,可自拟节选的标题),文后围绕推荐理由写一段400字左右的文字。
(2)一律用A4纸(不收复印件),按“标题-作者-正文-出处-推荐理由-推荐者的学校、班级、姓名-指导教师”的顺序打印;打印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标点、段落等),有错要扣分。字体、字号、排版不作统一要求,但必须美观大方。除打印件以外,市区学校以校为单位,将参赛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信箱。各辖市区在上交获奖作品的同时,也要将获奖作品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信箱。
(3)评比标准:所推荐的文章按文质兼美的要求评分,文章内容及特色占总分的60%,学生写的推荐理由占40%;由教科院中语组组织评委评审。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局属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局属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不超过3篇的数额在11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教科院。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区域评选后,将初选优秀作品于11月15日之前报送市教科院,溧阳、金坛、武进、新北各区报送数量不超过20篇,钟楼、天宁、经开各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篇。请提供一张汇总表(见附件)。
2.大市级评比:
市教科院聘请评委按规定名额评出各等第奖。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等奖若干名。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发教科院盖章的证书。
2.所有上交到市教科院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756307968@{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科院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