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近期,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3 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2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精品课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各地区要把“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作为激发教师教学热情、汇集优质教学资源、服务师生使用、 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区域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水平,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用,努力构建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教育体系。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前两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 2023 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各教师发展中心教研部门要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指导,电教部门要提供技术支持、运维服务,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师生负担。要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资源推广使用的力度。
三、广泛发动教师参与。各地各校要调动教师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网址 {域名已经过期})优秀课程案例,积极参与精品课遴选活动,让教师在参与过程中实现能力素养提升。
四、严把精品课质量关。各地要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 2023 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见附件 1),对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三类精品课进行申报。学科课程类和特殊教育类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 作业练习等;特殊教育类精品课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精品课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各地要规范遴选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所有精品课必须保障内容原创,引用资料必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区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初步遴选工作,分学科组织专家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目录节点(以“精品课”遴选工作网站公布为准。网址:{域名已经过期})及报送要求,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二)学校推荐。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进行推荐。
(三)辖市、区初选。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视频,连同其他资源统一提交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原则上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精品课。局属学校由各学科的教研员负责遴选。
(四)市级遴选。市教科院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按照省级下达名额遴选推荐,原则上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精品课。
(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确定省级精品课,并在下达的名额内推荐参与教育部遴选,原则上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精品课。
(六)部级遴选。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省级推荐的精品课进行评审,遴选确定部级精品课,并在智慧平台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各辖市、区组织评审专家在 9月 28 日前完成区级遴选工作,每个辖市区按照推荐名额(见附件 3,名额根据各地中小学生数量确定)推荐精品课参加省级遴选,推荐的精品课 应涵盖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同步报送精品课课题及1名授课教师、1 名教学指导和 1 名技术指导人员信息。
10月9日市级遴选结束。10 月 23 日省级遴选结束,推荐省级精品课参加部级遴选。
请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填写工作联系表(见附件 2),加盖公章后扫描,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黄炎、王颖若 联系电话:86649659
联系邮箱:58781099@{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 1.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制作要求
2.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工作联系表
3. 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各辖市、区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