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中小学:
为了提高我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经研究,定于2007年11月8日举办常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 时间:11月8日,9日两天,8日上午8:00报到。
2、 地点:常州市第五中学
二、比赛内容
1、 声乐:自选艺术歌曲或创作歌曲一首(通俗除外),伴奏自带。
2、 钢琴:自选钢琴独奏曲一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
3、 理论:分小学组、中学组二组进行听力考试,考试内容为中小学课标本教材内容为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 特长(自选):内容为除键盘乐器以外的中西乐器和舞蹈,或竖笛、口琴演奏。演奏乐曲一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舞蹈时间也不超过8分钟)。
5、 自弹自唱:自弹自唱歌曲一首,准备时间30分钟。
6、 合唱指挥:由二架钢琴替代合唱队,指挥合唱歌曲一首。
三、参赛名额
小学组:武进、金坛、溧阳、钟楼、天宁、新北、戚去各1人,局属2人。
中学组:局属、武进各4人,金坛、溧阳各3人,新北区2人。
各辖市区、局属学校报名单需经主管部门盖章后于10月26日前交市教研室方建新老师处。
四、参赛费:
参赛选手需交参赛费200元,回所在学校报销。
另:参赛选手预备会议定于11月6日下午2:00在市教研室召开,请各辖市、区教研员、参赛选手准时参加。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7年9月12日
2007年常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教龄 | |
工 作 单 位 | | 联系方式(电话) | |
声 乐 曲 目 | | 时间 | | 伴奏 形式 | |
器乐(舞蹈)曲目 | | 时间 | | 伴奏 形式 | |
学校意见: 单位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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