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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校园诗选》征稿启事(附“诗词创作自学通”系列指导文章)
信息时间:2003-04-30     阅读次数:
 

《江苏校园诗选》征稿启事

       为贯彻江苏省第一次校园诗教经验交流会和省诗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精神,迎接全国诗教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进一步推动江苏校园诗教工作全面开展,繁荣诗词文学事业,为创建江苏文化大省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根据省诗词协会2003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组织编辑《江苏校园诗选》一书,拟于今秋由南京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特此向全省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征稿。

       一、征稿内容和要求:

       1、凡属诗歌体裁的精短作品均可投稿。包括:格律诗(五绝、七绝、五律、排律)、词、曲;古风、新古体诗、自由曲;新诗、散文诗、童谣(儿歌)、歌词等。

       2、题材不限,但要求作品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时代性强,感情真挚,意境高雅,音节流畅,语言通俗,富有诗味。

       3、每位作者可投寄作品110首,少数诗作质量较高的作者可放宽至15首。新诗、散文诗、歌词以15首为宜,并要求每首一般不超过20行。

       4、稿件请用16开纸按规范简化汉字横行书写,打印亦可。一首一页。绝句、律诗两句一行;古风、词曲、散文诗连排,开头空二格,词曲过片亦空二格。新诗、歌词一句一行。

       5、附作者简历(100字内)一份,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学校和班级,诗教辅导老师或家长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

       二、征稿办法:

       1、请各学校的诗教老师代为组稿并初选把关后集中投稿。写清组稿单位名称和经办人姓名,届时将作为诗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之一。

       2、截稿日期:2003530日。

       3、来稿寄送:常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潘克勤  邮编:213001

附:《诗词创作自学通》系列指导文章见“师生园地”-“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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