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师德建设 10分 | 本组教师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奉公廉洁。 | 2 |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 2 | |
在工作上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 2 |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内教师之间团结互助。 | 4 | |
常规管理 20分 | 教研组工作有具体计划,且计划切实可行并落实到位。 | 4 |
集体备课做到定时间、定地点、有分工、有记录,每位成员都写好备课笔记。 | | |
每学年本组教师互相听课、评课、说课不少于10次/人。 | 4 | |
能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市级或校际间教研活动。 | 3 | |
能定期反思、总结本组的教学教研工作情况。 | 3 | |
教学活动 40分 | 本组教师能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提倡教学改革,提倡教学反思。 | 10 |
本组教师每个学年开设研究课不少于1次/人 | 8 | |
本组教师能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竞赛。 | 8 | |
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在学科活动评比中成绩良好。 | 8 | |
能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研究性学习活动及其他课外活动。 | 6 | |
学科研究 30分 | 本组教师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并能积极参与学校课程管理和开发工作。 | 8 |
教研组有研究课题,能经常开展研究活动。 | 6 | |
本组教师能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种校本教研活动,活动有记录、有反思。 | 6 | |
每个学年本组教师有教学论文发表或在论文竞赛中获奖。 | 6 | |
校际间的联系紧密,有一定的交流、合作与研讨。 | 4 |
常州市中小学合格教研组评价标准
信息时间:20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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