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教育科研>>校本研究>>文章内容
常州市中小学合格教研组评价标准
信息时间:2003-11-10     阅读次数:

 

 

分值

师德建设

10

本组教师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奉公廉洁。

2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忠于职守。

2

在工作上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内教师之间团结互助。

4

常规管理

20

教研组工作有具体计划,且计划切实可行并落实到位。

4

集体备课做到定时间、定地点、有分工、有记录,每位成员都写好备课笔记。

6

每学年本组教师互相听课、评课、说课不少于10/人。

4

能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学管理工作,能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市级或校际间教研活动。

3

能定期反思、总结本组的教学教研工作情况。

3

教学活动

40

本组教师能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提倡教学改革,提倡教学反思。

10

本组教师每个学年开设研究课不少于1/

8

本组教师能积极参加各类教学竞赛。

8

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在学科活动评比中成绩良好。

8

能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研究性学习活动及其他课外活动。

6

学科研究

30

本组教师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并能积极参与学校课程管理和开发工作。

8

教研组有研究课题,能经常开展研究活动。

6

本组教师能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种校本教研活动,活动有记录、有反思。

6

每个学年本组教师有教学论文发表或在论文竞赛中获奖。

6

校际间的联系紧密,有一定的交流、合作与研讨。

4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常州市教育学会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紫荆西路6号   电话:0519-86695189   邮编:21301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网站管理


    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