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三讲师团集中讲学通知
各辖市、区教研室,各有关中学教导处:
根据市教研室工作安排,现将常州市高三讲师团集中
讲学事项通知如下,望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安排高
三教师参加活动。
一、参加人员:
高三教师及各辖市区教研员。
二、费 用:
听课教师每人交听课费100元,听课费
和车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见附件1。
四、听课回执见附件2。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3年11月10日
关于高三讲师团讲课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