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中小学:
课堂教学是课程改革的切入点,是课程实施的根本所在,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的地方,如何确立体现新课程观的课堂教学评价方式就变得至关重要。市教研室近年来经常研讨有关课堂教学评价的问题,在研制新的评价标准的时候,我们既注意吸取原来的“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中的合理部分,又注重广泛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初步形成了一份新的课堂教学评价表。希望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新的评价标准试行的时候,注意听取学生的建议,并及时给我们提供反馈信息,以不断修改和完善。在这基础上,我们将制订各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研制复习课、实验课、综合课等课型的评价标准,以不断完善我市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从而促进课堂教学效益的提高。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