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信息资讯>>通知>>文章内容
关于在我市各中小学试行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的公告
信息时间:2003-11-27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中小学:

    课堂教学是课程改革的切入点,是课程实施的根本所在,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的地方,如何确立体现新课程观的课堂教学评价方式就变得至关重要。市教研室近年来经常研讨有关课堂教学评价的问题,在研制新的评价标准的时候,我们既注意吸取原来的“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中的合理部分,又注重广泛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初步形成了一份新的课堂教学评价表。希望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新的评价标准试行的时候,注意听取学生的建议,并及时给我们提供反馈信息,以不断修改和完善。在这基础上,我们将制订各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研制复习课、实验课、综合课等课型的评价标准,以不断完善我市的课堂教学评价体系,从而促进课堂教学效益的提高。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

 

 
常州市中小学课堂教学评价表(试行).doc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常州市教育学会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紫荆西路6号   电话:0519-86695189   邮编:21301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网站管理


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