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2003年工作会议决议的精神,自即日起,常州市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专业委员会开始进行重新登记及发展新会员的工作,重要事项如下:
一、申请加入本会个人会员的条件:
1、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学会章程;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3、在省、市、辖市区的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4、个人会员以发展在职教师为主,已退休的教师不再登记也不再发展。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及分支机构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学术活动;
3、获得本会及分支机构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5、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及分支机构的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及分支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会及分支机构的权益;
4、积极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5、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个人入会程序:
1、向本会授权的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会员登记表;
2、经常州市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专业委员会审查后报常州市教育学会批准;
3、会员证由常州市教育学会统一制发。
4、由本专业委员会从市教育学会处领取有关会员证后负责办理并发放。
五、会员年限及交纳会费的规定:
1、入会以五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结束后到审批单位进行验证及交费手续;
2、每年个人会费6元,共30元(一次性交清);
3、本会原个人会员一并在此次重新登记。
六、登记时间及完成时间:
1、从接到本通知起至12月31日,为宣传发动时段;
2、2004年1月5日~3月1日为申报登记时段;
3、2004年4月底前发放会员证。
联系人:常州市教研室 朱世周;电话:6669503;邮编:213001。
附件:常州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修订稿)。常州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doc
常州市教育学会章程(修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