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通常人们谈论较多的教育价值诸如育人价值、社会价值(包合政治价值、经济价值、科技价值、文化价值等等);或者说精神价值、物质价值等,却很少谈及“教育与自然”的关系(即教育的生态价值或自然价值问题)。乍看,教育与自然二者概念的潜在距离甚远,探究难度很大,其实也不尽然,难的关键是没有找到探究新问题所需要的知识固着点(原有知识和经验)。自从二十世纪70年代“可持续发展”新概念(“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提出来之后,举世共认,未来理想的世界将要坚持走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道路,此乃探究教育与自然关系的知识固着点,其中包括生态(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是持续发展的基础)、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条件)、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目的),这三者有一个共同的主体——以“人”为中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经济之间能否相互协调、持续发展。人的主观能动性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以人类的指导思想和实践活动作为调节器。例如,具有对象性关系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古今中外受三种指导思想和行为方式的支配:(1)古代社会,以“人”消极适应自然,听天由命为特征的“宿命论”;(2)近现代,以“人”无节制地掠夺式的开发利用资源为特征的“征服论”;(3)当代和未来,以“人”合理利用保护资源而与自然协调发展为特征的“和谐论”。
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由“宿命论”走向“征服论”——“和谐论”是历史的必然,也是20世纪内最大的进步,它显示着人类的思想认识,道德水准,实践能力和科技水平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并不断地调整着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若从深层次分析:人——自然,人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的生存、繁衍、发展,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与能量;在一定意义上讲,人又是环境的塑造者,人是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主体,自然界是被人们认识和改造的客体,即人化自然,人与自然保持着共存共荣关系。再者,人——教育的关系,人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人的发展与创造,发展指的是通过教育活动使人类与自然得到协调发展,人类与社会得到协调发展,人类思维得到充分发展,创造是指创新的自然环境,新的社会环境、新的思维方式等,这正好是高中地理新教材的主要内容,从教育的生态价值而言,地理教育必须承担重要的一项使命,着力于培养人们正确的资源观、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点,教育青年保护好人类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从而发挥地理教育的生态功能。
(作者单位:武汉市武昌文华中学(4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