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属中小学:
两年来,我市许多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但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种新设课程,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有待深入和完善。为进一步厘清我市局属中小学在综合实践活动方面的实施现状和思路,促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健康发展,特征集各校在本学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 方案要求
学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课程总体规划、课时安排情况、师资配备情况、课程保障措施、学校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以及本学期学生进行的研究性学习课题设计方案等。如有其他课程实施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二、 请局属各中小学务必在2004年10月15日以前将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交到常州市教研室张小亚老师处(教研室305)。
邮寄地址:213001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张小亚收。
联系电话:6696829
常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