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提高高三录像课录制的水平,经研究决定,市教研室将组织高三录像课录制学校电教人员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需拍摄录像课的学校(见附件)的有关人员2名,其中1人为编导;1人为技术保障人员。
2、会议时间:2004年10月11日下午2:30—4:30。
3、会议地点:常州市清凉小学
4、主讲教师:电教馆及教研室有关教师。
请所有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勿误。谢谢!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4年9月30日
附件:参与高三录像课的学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