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校:
根据《关于做好高中新课程师资二期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本期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5年1月15日(周六)上午8:30报到(培训时间一天)。
二、地点:常州市第三中学。
三、主讲人:崔允漷(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组成员)
(全国课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四、参加对象:新北区、天宁区、戚区、局属高中参与综合实践活动建设的教师(每校限5名),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高中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建设的教师(每校限3名)。
五、根据有关文件,交培训费70元/人。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