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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局属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堂教学评比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5-09-01     阅读次数:
   

各局属小学:

为更好地领会新课程理念,科学、合理、创造性地使用新教材,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推进小学品德课程改革,迎接即将于10月份开展的全市2005年小学思想品德优质课评比活动,经研究,决定于9月21日(周三)组织局属小学报名参赛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1、各校参赛教师,应事先确定上课年级和教材,并经过精心研究,确保高质量的研究课参加评比活动。

2、上课教师应根据指定上课时间,在前一天下午二时前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抽签决定第二天上课的次序,并与借班学生见面,作好上课的有关准备。

3、各校上课教师名单及上课年级、内容需在9月15日前寄送市教研室,以便承办学校统一安排进度。

4、本次评比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一等奖2名,推荐参加大市比赛。

5、每位参赛教师交参赛费100元,回学校报销。

6、请各局属学校组织有关教师进一步认真学习课程标准,加强思品教学研究,深化思品课堂教学改革,准备好高质量的研究课。

咨询电话:6699812、3999578, 联系人:潘莉。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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