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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评选并表彰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实验学校”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5-09-08     阅读次数: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实验学校”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42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简称“8号文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我国中小学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紧迫而又长远的战略任务。各级各类中小学专业委员会都有责任结合本领域的专业特点切实落实“8号文件”有关决定,分析新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问题,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总结经验并加强对中小学的专业指导。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一方面在未成年人中滋生了网络沉溺、访问不良信息、迷恋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并引发了信息时代特有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问题;另一方面,因特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也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工具和平台。因此,我们必须及时研究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总结整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优秀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校际经验交流和专业指导。

 

为此,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系列活动”,包括专题研究、中小学优秀经验总结整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优秀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会等。作为系列活动之一,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并表彰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实验学校”和先进个人,总结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优秀经验并陆续开展经验推广工作。

 

­­希望各级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常务理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切实且充分认识信息时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迫切性及深远的历史意义,积极组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做好材料准备和申报工作。

 

 

 

 

 

 

 

 

秘书处联系人:韩欢

通信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内全国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2069010-58805602

E-mailhanjinghuan@{域名已经过期}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

 

20059

 

 

 

 

 

 

 

 

 

1“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实验校”管理办法

 

2“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道德教育示范校”评审材料内容和提交要求

 

 
管理办法.doc
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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