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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2005-2010年”第一批教科研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5-10-08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局属各单位:

2004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市2005-2010年第一批教科研课题备案工作。一年多来,在各地教科研规划办的指导下,各课题组认真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更好地开展今后教科研课题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教科研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辖市、区要根据《常州市教科研课题中期评估细则》(附件1),对本地区所有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名单。

二、各备案课题组要认真填写《常州市2005-2010年教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2),积极做好接受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辖市、区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要于11月15日前将课题组材料报送本地教科研规划办,局属单位课题直接送市教科研规划办,逾期将视为放弃市级评估。中期评估材料一律用档案盒装订,并按下列次序分册,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册:课题申报表、研究方案、实施计划、情况登记表、中期评估表、中期研究报告、本课题研究难点与困惑分析;

第二册:课题组理论学习论文(专著)目录、学习笔记原件;

第三册-第五册:课题组开设研究课记录及其他过程性材料1-3盒;

第六册:课题组撰写(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本课题研究的特色材料。

四、各辖市、区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在评估当日作10分钟研究情况介绍(要求制作PPT),局属单位课题只需报送材料。

五、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

六、通过市级评估的课题名单将于12月底在常州教育政务网上统一公示。

七、市教科研规划办联系人:潘莉,联系电话:6699812、3999578。

                                      二OO五年九月三十日

 
常教研〔2005〕5号附件一.doc
常教研〔2005〕5号附件二.doc
常教研〔2005〕5号附件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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