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学科教研>>信息技术>>通知公告>>文章内容
关于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监考事宜
信息时间:2005-10-09     阅读次数:
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将于10月15日~16日举行,各校监考老师的监考安排已下发至各校教务处,请尚不知晓的老师速去查阅。另,请监考老师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学校的考试机房,并严格按照监考纪律进行监考。
 
附件:
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监考中既要严肃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自觉佩戴监考标志,着装整齐。
3、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打开监考机和考试机,并做好监考和考前清场工作。
4、开考前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签字后,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坐,监考教师督促考生阅读《考生须知》,检查是否有考生将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带进考场;核对考生准考证:(1)照片与考生是否一致;(2)考试时间、场次、座位号是否正确;机器显示信息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5、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试题。
6、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点击“开始考试”按钮,通知考生开始考试。
7、开考15分钟后,如有考生缺考,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记录表”的“考生签字”栏目中注明“缺考”字样。
8、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及时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违纪考生,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后强行收卷,在“考场编排记录表”的“备注”栏目写明“作弊”,在“考场情况记录”栏中说明。并及时向考点主任汇报。
9、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考试实施过程中有疑问时,应当众予以答复。
10、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不交谈,不在考生身边看考生答题。
11、监考教师要处理好考场偶发事件。
12、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做好统一收卷工作,并对所有考试机进行清场处理。
13、监考教师要严格管理考生的考试数据,不得丢失、损毁考生试卷。
    

 
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如:纸张、文具、软盘、移动电话、寻呼机等。
2、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在“考场编排记录表”上的“考生签名”栏签字后,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考试机前以备查对。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
3、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准考证号码,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经监考教师确认后,等待发卷。
4、开考15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出考场,
5、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7、 卷后考生应立即退出考场,8、 不9、 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常州市教育学会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紫荆西路6号   电话:0519-86695189   邮编:21301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网站管理


    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