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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民教育”专项研究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5-10-24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公民教育”专项研究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民教育”专项研究教学观摩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地点:常州市实验小学

二、     活动时间:2005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1:30

三、     参加学校: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常州市同济中学、常州市翠竹中学、常州市花园中学、常州市勤业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常州市田家炳中学、常州市第五中学

四、参加对象:

实验学校“公民教育”专项研究负责人、实验骨干教师

五、活动内容:形成学生研究小组;学生自主选题。

请相关学校通知有关老师准时参加。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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