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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常州市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贯彻《纲要》,深化课改”园际交流会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6-04-21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育局基教科、教研室;各省示范实验幼儿园: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颁发已五年,为深入贯彻《纲要》精神,深化课程改革,以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为窗口,发挥地区优质资源,加强示范引领、研讨和交流,整体推进我市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按本学期工作计划,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教研室拟定于200651213日二天组织召开“全市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贯彻《纲要》,深化课改园际交流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分组交流常州市各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近五年来贯彻《纲要》、深化课程改革、加强园本研训,提升园本文化、促进儿童发展、切实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呈示幼儿园自身的办园特色和课改举措,商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二、材料准备

1、书面交流材料:纸张大小为A4纸,标题为3号黑体字,单位名称用5号楷体,正文用5号宋体,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22。交流材料打印10份带到会上,并将电子稿交主持人统一另存,以便于会后材料汇总成册。

2、幻灯演示材料:各园在书面材料总结交流的基础上,另请制作PPT幻灯片进行现场1015分钟讲演,以图文资料展示贵园课改的动态和园本发展的内涵特色。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与会成员于512日上午830前到常州市教科研大楼六楼大会场集中,然后听大会安排分AB两组交流。

(二)、 5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AB两组发言交流

         513日上午840——1130                         AB两组发言交流

(三)、 513日下午:领导讲话、会议总结。  AB两组集中到教科研大楼六楼大会场。

四、参加对象

1、各辖市区幼教干部、教研员。

2、全市各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园长(业务园长)每园2人,分AB两组参会交流。

五、会议经费

会务费50 / 每人每天,会议组织统一用餐。

金坛、溧阳需住宿的同志请提前预订。银丰宾馆:联系电话6690688(同济中学西侧)。

六、分组安排

     各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幻灯演示交流顺序详见附表(附件1),请各园提前作好准备。

 

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6421

 
 
常州市省示范实验幼儿园园际交流会顺序表.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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