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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年常州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6-04-27     阅读次数: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中小学:

为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推进我市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改革,提高艺术教育教科研人员和广大艺术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经研究,定于20066月举行常州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选送优秀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参加全省评选。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教育案例

教育案例要求描述一个学校艺术教育教学的事例。这一事例应包含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包含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事例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与情境性,对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借鉴意义和价值。选题可参考以下内容:

1 加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的案例;

2 强化学校艺术教育功能和地位的案例;

3 实践先进艺术教育理念的案例;

4 营造艺术教育环境的案例;

5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的案例;

6 学生艺术学习个性化的案例;

7 开发和利用学校、社区、家庭和民族民间艺术课程资源的案例;

8 整合多门艺术学科教育的案例;

9 音乐、美术(艺术)学科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的案例;

10.开展校本教研、提高艺术教师素质的案例;

11.艺术教育评价改革的案例;

12.开展艺术教育科研的案例;

13.开展综合性艺术活动的案例。

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选题。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的主要项目包括:课程名称、使用的教材、适用的年级、主要教学内容、教学设计的指导思想、教学目标分析、教学过程和步骤的解析、教学重难点及解决办法、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流程图及点评等。

二、评选要求   

1.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应充分体现现代艺术教育理念,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

2.教育案例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事例,要求通过具体、生动的描述,反映学校艺术教育某一问题的重要性,并集中在一个有价值的中心论题上,对面临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法和途径。第二部分为分析解读,对此案例作简要评点分析,点出关键问题,进行理论阐述。   

3.教学设计要以音乐、美术(艺术)-课程标准为依据,立足于国家、地方和校本三级课程。教学设计的容量为1课时,字数4000字左右。

4.教育案例和教学设计均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字,内文用小3号宋体字正反面打印,一式6份;文章上均不得出现地区、单位、作者姓名。

三、申报办法

1.各辖市、区须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选送优秀案例和教学设计参加大市比赛。局属中小学可直接报送市教研室。

2.报送截至日期为200671日前。

3.报送案例和教学设计的作者需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评选

1.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

2.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3.选出优秀案例和教学设计参加江苏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活动。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6424

附件:   常州市中小学音乐教育案例及教学设计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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