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下发的“关于举办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应用竞赛的通知”(苏电组[2006]第1号)文件精神,我市各中小学均可报名参赛。现将有关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梦想中国
二.参赛对象
参加者必须是2006年在校的中小学生,分设高中组(高二以下)、初中组与小学组。
三.报名:
初赛统一以校为单位报名。各市在组织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到普及面,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原则,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报名表必须加盖公章,于6月9日前寄(送)至常州市教研室朱世周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联系人信箱jyszsz@{域名已经过期}。报名时每所参赛学校应交纳报名及评测费260元整(参赛人数50人以内)。
四.竞赛形式:
小学组:电脑绘画
运用画图、PHOTOSHOP7.0中文版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表现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
创作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作品可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恰当地表达主题,提倡作品的原创性。作品容量小于1.44MB(非压缩文件)。
报送格式为BMP或JPG文件。上报时品不做打印要求,各市可视情况自定。
初中组:电子报刊
主要运用WORD2000、WPS2000软件创作的电子小报。
电子报刊应该含有(虚拟的)报名、刊号、出版人(作品编号)、出版日期、版面(要求为1张A3 (须有中缝)或2张A4(不做中缝要求)),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注:WPS软件不做此要求)。作品容量小于1.44MB(非压缩文件)。
高中组:网页制作
使用软件为CDIDA1.0及以上编制的阐释竞赛主题的作品。
作品容量小于1.44MB(非压缩文件)。
平台: win2000
五.竞赛时间:
初赛:自文件下发时间起至2006年6月9日止(作品与报名表等同时上交)。
复赛:2006年7月或8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1)省三等奖:根据各市初赛的参赛校数为基础确定名额,在初赛活动结束后由各市组织单位确定上报。
(2)省推荐二等奖:根据各市初赛的参赛校数为基础确定名额,在复赛活动中由各市组织单位最终确定上报。
(2)省一、二等奖:根据各市初赛的参赛校数为基础确定省级复评名额,在复赛活动结束后由各市组织确定并上报至省组委会,从而评定高中、初中、小学组的一、 二等奖各若干名(落选人员仍保留推荐二等奖资格),有关奖项设置的具体内容将另行公布。
(3)为鼓励女同学积极参加活动, 特设最佳女选手奖(高中、初中、小学组各一名)。
以上获奖人员由主办单位给予奖励, 以精神奖励为主,有关参赛选手颁发获奖证书。获一、二等奖(不含推荐二等奖)的选手,将对其主要的辅导教师(2名)颁发辅导证书。
2.校团体
有3名以上学生参加复赛复评的学校才具备参评资格,分数取该资格校参赛人员前3名成绩的均分,从中评定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的前若干名(在复赛通知中公布)给予奖励。
七.其它:
1.有关作品评分规则具体内容参见评测标准(附件)。
2.为维护知识产权,要求竞赛活动中所使用的软件为正版软件。
3.关于作品的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3)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其他省级以上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比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4)提交作品容量不能超限,不能含有病毒,否则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5)复赛活动中若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评测标准
2、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参赛报名表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评测标准.doc
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参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