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局属中小学:
为及时交流各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积累的教学经验、推广优秀成果,进一步促进综合实践活动正常、健康地向前发展,从而全面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各项目标,经研究决定,特组织常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实施、管理”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 参评案例要求
参评案例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提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计与研究的成果,力求反映学校的课程进展情况与经验。
二、 活动组织
1.案例报送截止时间:2006年10月8日。每篇案例均需提供一式2份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稿。
2.各局属中小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案例直接送常州市教研室;各辖市(区)学校于规定时间内送当地教研室并经当地教研室筛选后送常州市教研室。
3.接本通知后,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学校。
4.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由我室送交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参评。
5.联系人:213001,常州市教研室王俊。联系电话:6696829,E-mail:jyswj@czedu.gov.cn。
三、 案例格式
案例格式不限,正文字数不超过3000字,统一用A4纸排版打印。排版要求:Word默认边距,行距18磅,正文小四号宋体。
封面须注明“学校案例”字样。案例必须有执笔者署名。
四、评审费
每篇案例按规定收取评审费20元。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