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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6-09-25     阅读次数:

关于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研室中语组、局属各初中语文教研组:
     为贯彻《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落实“课标”规定的260万字课外阅读量的要求,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欣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语文学习的课程资源,经教育局和教研室领导同意,每学年在全市七年级学生中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现将2006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市七年级学生。

 

二、比赛办法

1、学校组织,自愿参加。
    2、比赛要求:

1)学生从课外读物(不含与教材配套的课外读本)中推荐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文体不限,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注明作者及出处(提倡节选长篇读物,可自拟节选的标题),文后围绕推荐理由写一段150-400字的文字。

2)一律用A4纸(不收复印件),按“标题-作者-正文-出处-推荐理由-推荐者的学校、班级、姓名-指导教师”的顺序打印;打印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标点、段落等),有错要扣分。字体、字号、排版不作统一要求,但必须美观大方。除打印件以外,市区学校以校为单位,附word文本的3.5英寸软盘一张,以便上网。
    (3)评比标准:所推荐的文章按文质兼美的要求评分,文章内容及特色占总分的60%,学生写的推荐理由占40%;由教研室中语组组织评委打分,按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市区(含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四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3篇的数额在121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

2)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30日之前送市教研室,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2、大市级比赛:

市教研室聘请评委按规定名额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07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

   二等奖:10
          
三等奖:20

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教研室盖章的证书。所有参赛作品,均在初中语文教学网站上刊登。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中语组

 

200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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