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及江苏科技出版社联合举办“第三届新课程标准初中数学教材(苏科版)实验区优秀教学成果评比” 活动的通知,现将常州市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市初中数学教师。
二、教学成果的形式可以包括:
1.论文(围绕教材建设、教学、学习、教学研究、评价等方面且没有正式发表的,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教学设计或案例(可以是一节课的,也可以是某个专题或单元的);
3.课件。
三、教学成果征集数量分配
武进区5篇,金坛市4篇,溧阳市4篇,常州市区(包含新北区、天宁、钟楼、戚区)7篇。
四、教学成果的要求
1.参加评选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作者独立完成,且尚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和未获省、市奖励的。
2.每件教学成果(论文、教学设计、案例、课件)请用A4纸打印二份,其中每份应注明作者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另准备一份电子稿发至jyscxs@czedu.gov.cn。
3.教学成果征集截至日期为2006年11月18日。
4.辖市(区)教研室负责本地区的教学成果征集工作,市区(包含新北区、天宁、钟楼、戚区)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征集,各征集单位先对教学成果进行初选,初选后的教学成果交常州市教育教研室承锡生。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