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
各局属中学:
接江苏省物理学会和第24届中学物理竞赛委员会通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经国家教育部基教司批准(教基厅字1997—3号文及苏科协2000-052号文),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组织我市有关中学参加竞赛,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届高二(即2008届高三,复读生除外)学生(高一学生也可参加)。本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命题范围
预赛、复赛笔试题和全国决赛试题由全国竞委会负责。命题范围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为准。复赛实验题由省竞委会负责确定,主要考察学生的实验构思、设计能力及数据处理的能力。
三、日程安排
1、2007年4月30日前,各单位将参赛人数和参赛费交市教研室财务处
2、2007年7-8月间南京大学物理系举办“中学生物理夏令营”,主要进行物理实验培训。2007年7-8月间举办“物理奥赛教练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金坛、溧阳两辖市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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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按复赛的理论成绩和实验成绩择优挑选若干名学生参加全国决赛。
10、参加省竞赛学生的赛前培训由南京师范大学物科院、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高校组织举办。参加全国决赛学生的赛前集训由南京大学组织进行。
四、奖励方式
1、根据复赛成绩,全省设一、二、三等奖,另设总分特别奖、理论特别奖、实验特别奖和女生特别奖各一名。
另设市级奖若干名。
2、对在本届竞赛中获省一、二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省奥赛委和省物理学会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每一位获省一、二等奖学生的教师可推荐1至2名予以表彰。对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学予以表彰。
荣誉证书由省奥赛委统一制作,收工本费10元。
五、竞赛经费
每位参赛学生由所在学校交组织活动费12元。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