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规定:从小学三年级到高三年级都要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前,天津市大港区作为国家级新课程改革实验区已进入第二个年头,同时,从2002年秋季开始,我市河西区、和平区作为省市级实验区也开始进行实验,这些实验区的三年级都要按照新课程计划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但是,作为国家课程,其课程形态是怎样的,课程理念又是什么,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认识和定位。近一时期,通过学习新课程改革的有关文件和论著,对国家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几点粗浅的认识:
1.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概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它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课程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领域,并渗透信息技术教育。
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是教学层面或某一学科的一种教学活动,而是与学科课程处于同一层面且具有独立形态的课程。从这一层面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超越了具有严密知识体系和技能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各种经验、社会实践和社会需要的问题为核心,以主题(课题或项目)的形式对各种课程资源进行整合的课程,从而有效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解决问题能力、探究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经验性课程。另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独立的课程形态,其实施过程中,注重学生实践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多样性,改变学生那种单一的以知识授受为基本方式、以知识结果的获得为直接目的的学习活动,强调多样化的实践性学习,如探究、调查、访问、考察、操作、服务、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等,强调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的亲历和体验。所以,它又是一种实践性课程。
在这次课程改革中,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纲要(试行)》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地方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地方的特点加以具体指导,学校根据本校所具有的课程资源,进行校本开放和实施。这样,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开发方面,教师和学生变为主体,所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最能体现学校的特色,同时也能满足每个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在对课程概念的把握中,还应注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体现的是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的特征和功能,不能简单地认为它是哪一级的课程。
2.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的认识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实践性的课程,课程有很大的开放性。设计这一课程,就是要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综合学习、探究学习和实践学习,培养学生具有主动适应社会变化的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追求的目标是对学生发展中的基本素养要素和课程本身的根本价值。所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区别于学科课程的目标,是课程没有严格的体系化的知识目标标准,知识目标的内涵要比学科知识目标宽泛的多。另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中重要的目标是发展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探究能力,增强学生对自然、对社会和对自我的责任感。
从总体上讲,学校或教师在制定主题活动目标时,至少要考虑以下五方面内容:
(1)学生获得亲身参与实践的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的程度。
(2)学生形成对自然、社会、自我以及三者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发展对自然的关爱和对社会、对自我的责任感。
(3)学生形成从自己的生活中主动地发现问题并独立地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
(4)发展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和创新能力。
(5)学生要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等良好的个性品质
在操作层面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目标可以分成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其中,“知识”目标是指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的对自然、对社会、对自我以及对文化的认识和经验,它不追求系统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知识与能力”目标并不仅仅作为结果性的目标,与学科课程目标不同的是,其目标中具有过程性目标的性质。“过程与方法”目标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目标之一,它强调学生亲身实践学习的过程,在实践情景中运用并掌握各种实践的方法,使学生获得积极的体验和丰富经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也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目标之一,目标的达成不是靠灌输、讲解等接受性教学方式获得,而是学生在实践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实践等方式逐步生成的目标。总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是学生主体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生成而获得的。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标在教学时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因此,制定学段目标是非常必要的,学段目标可以有效地指导教师制定活动中的主题目标,使得主题的目标更具有针对性。如,小学阶段制定目标时考虑:学生亲近自然环境,形成自觉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和初步能力;能考察周围社会环境,自觉遵守社会行为规范,养成初步的服务社会意识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等等。到了中学阶段再制定这方面目标时就要考虑:增进学生对自然的了解与认识,逐步形成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和能力;学生应主动积极地参与社会和服务社会,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并形成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等等。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活动课程有什么不同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我国从1992年实施的活动课发展而来的。回顾活动课程的实践过程,我们不难看出活动课的基本特性,如:活动课的内容是限定在班团队活动、晨会、体育锻炼、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活动课是以辅助性课程形态出现。另外,活动课过于注重学生的“作品”等等。总体上说,活动课的内容是限定在学校内,多为具体的、辅助性形态存在。
活动课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校单一的课程结构,促进了形式的发展,但从活动课这些特征可以看出,活动课还有相当多的局限形,如:活动课的目标依然停留在浅层次的技艺训练上,对学生的现实生活、社会实际关注不够,学生生活与社会依然脱节,未能从根本上增进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更新。等等。理解了活动课的不足对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关于活动课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之间的关系有以下几点:
第一,活动课是一个教学层面的概念,它是一门“功课”,实施中较多注意的是活动课的内容而缺少课程意识。而综合实践活动是课程层面的一个概念,教师在实施中要涉及课程开发、课程设计和课程实施等问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别强调对学生自身发展的课程价值,强调教师和学生共同对课程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求把综合实践活动作为一种独立的课程形态来加以设计和实施,而不是作为某一学科或某一学科的补充而存在。
第二,由于活动课的内容缺乏课程领域的观念,使得与以往的课外活动并无实质的区别,加之活动的范围基本上圈定在学校之内,使得活动课在完成目标的过程中难免落入形式化,目标中的思想、道德以及志趣这些课程价值大打折扣,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能充分得到发挥,为了活动而活动的现象经常出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在完成课程目标的过程中,要以“主题”的形式,通过学生亲自设计和实施“主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完成目标的要求,体现课程的价值;要求学生在对“主题”活动的范围要与自然、与社会、与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课程的实施要注重学生的学习方式的转变,注重发展学生的综合实际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各种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发展,课程从活动课过多的注重什么内容的设置,而转到内容是否具有较好的教育价值上面。
第三,活动课在学生的学习方式上依然没有摆脱接受式的学习方式,学校在活动课的实施时,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通过课题研究、调查访问、社会参与等方式来学习。相当多的学校把手工制作做为活动课的主要内容,或者通过某些技艺的模仿来展开,有的学校甚至将活动课变成某些学科课程内容的延伸,将学生的学习还定位在被动式学习的位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就是力图改变这种局面,倡导课题的研究性学习,充分利用社会的课程资源,通过学生生活和参与社会活动来学习,引导学生采用探究式学习、体验性学习、交往性学习活动,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学校,深入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调查、考察、访问、测量、实验、社区服务、劳动实践和技术实践,体现出综合实践活动学习的特征。
4.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教师是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体,教师对新课改意义的理解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质量,所以,作为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应具备较新的教育理念,主动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目前,我们至少要做以下几点调整:
首先需要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的内容,了解新课程改革的新意,及时调整自己的教育观、课程观和教学观。按照《纲要》的目标体系的要求,应该认识到新课改有以下几点新意:
(1)改变过去那种过重传授知识的倾向,引导学生从多方面、积极主动的发展自己;
(2)通过课程结构的改变,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改变过去过重关注学科本位,建立学生综合性和可选择性学习的课程体系;
(3)在课程内容上,尤其是学科课程的内容均做了较大的变动,改变原来教材存在的繁、难、偏、旧的现象;
(4)在课程实施时,新课程要求运用研究性学习的方法,改变过去学生多为接受式、被动式的学习方式,要求教师的教学方式做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新的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强化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的转化;
(5)新课程计划要求要改变过去那种过重依赖分数的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一种适合于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6)通过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新课程计划中加大了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比重,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统一制定课程标准或指导纲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由地方和学校进行开发和实施的课程。因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最能体现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差异,为每个学生的发展留出巨大的空间的课程。
基于以上六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新的课程计划要求教师必须具有新的教育理念,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学生学习方式的变化,从而引发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一系列的变革。教师的教育行为是受其教育理念所支配,传统的教育理念是将学生放在被动式的学习地位,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处于支配者的地位。近一时期,虽然我们也讨论过“主体”与“主导”的关系,但受到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教育的变化充其量也就是变学生“被动听话教育”为“积极主动听话教育”。这次的课程改革就是要建立起新的教育观念,将教学活动看作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反思性的、批判性的、探究性的活动;看作以理解为基础的体验生活和建构生活的过程;看作师生互动的交往的活动。
第二,教师要对自己的知识结构做出调整。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必须具有广阔的知识筹备,不但要了解学科知识,而且还要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人文知识、公共知识等内容。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科研知识。这些要求都需要教师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这样才能胜任这次教育改革的需要。
第三,教师还应具有新的能力结构。以往教师只要能把课讲好,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一般就被视为能胜任教学工作。新的课程改革要求教师不但要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一定的交往能力,使得教师逐渐向研究型、学者型和专家型转变。同时,全面提高教师的这些能力还能较好地整合社会中的课程资源,弥补教师知识筹备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