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接教育部办公室厅通知,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领导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请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寄至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9号,邮编:213001。
根据全国规划办电话通知,每项课题收取评审费200元。
我办接受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