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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7-08-02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接教育部办公室厅通知,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教育部领导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07710组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登陆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寄至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9号,邮编:213001

根据全国规划办电话通知,每项课题收取评审费200元。

我办接受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793,过期不予授理。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8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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