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小学、市区中学:
为深化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的经验交流,推广优秀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月12日举办常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生研究成果现场交流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名额分配
1、由普通中小学在职、在岗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指导的一个研究小组,经各辖市(区)、局属学校认真推荐和评比,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2、名额分配:
小学组:溧阳2名、金坛2名、武进2名、天宁2名、钟楼2名、戚区1名、新北区2名、局属学校1名
初中组:溧阳2名、金坛2名、武进3名、市区(含天宁、钟楼、戚区、局属)学校3名、新北区2名
高中组:溧阳2名、金坛2名、武进3名、市区(含天宁、钟楼、戚区、局属)学校3名、新北区1名
二、交流评比内容与形式
1、学生研究成果现场交流评比要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突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
2、学生研究成果现场交流评比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学生阐述部分,包括:①选题:选题的价值、选题的缘由、选题的过程、研究的目标。②研究过程:研究方法、一到两个研究故事、主要研究工作、研究体会、小组分工与合作情况。③研究结果:研究主要内容、研究发现(也可以是展示)、已解决的问题、待解决的问题、反思与改进等。
(2)材料部分:研究方案、研究活动的过程性材料、研究小报告。
3、参加学生研究成果现场交流评比的选手,由一名指导教师和一个研究小组共同组成。研究小组陈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评比要求与方法
1、各辖市(区)于2008年1月1日之前将参加评比的报名表交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局属小学及市区(含局属)中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王俊、张小亚,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9号,电话:86696829。
2、市教研室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按比例分别评出本次交流评比的奖次,颁发获奖证书。
3、按规定,本次比赛每位选手需交参赛费200元,参赛费及车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二○○七年九月十日
2007—2008年常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生研究成果现场交流评比登记表( 市、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