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省教育管理干部书法展示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属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国庆58周年庆典,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宏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书法艺术,推动中小学重视书法(写字)教学,展示教育管理干部软(硬)笔书法才艺,江苏省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全省教育管理干部软(硬)笔书法(写字)才艺展示赛。现将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小学校长、主任(含退离休的老校长等)、镇、乡文教助理,邀请市、县教育局长、分管教育的市、县(区长)及镇(乡)长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健康向上。讴歌中华民族精神,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表现祖国壮丽山河,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展示教育改革成果等。唐诗宋词,古今名人诗词,格言,名言均可。
2、硬笔书法:
用钢笔碳累墨水书写,16开A480克白纸,写100字左右。
3、毛笔书法:
用宣纸,最大不超过5尺整张宣纸。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篆书均可(草书、篆书附释文)。
三、参赛时间
参赛作品从2007年9月10日-11月20日为征集时间,寄送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评奖
组委会将邀请省书法名家,大学书法教授集体评审。奖项设特等金奖、余奖、银奖、铜奖,山省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在《新华日报》上刊登获奖者名单。并出版省教育管理干部优秀书法作品集。
五、出版获奖作品集
作品参赛均不收参评费。获奖者发展为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会员,作品入选优秀书法作品集,由出版社出版,入选的作者自愿按成本价购买作品集。获奖作者须提供本人2寸照片一张及作者1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一并收入作品集。
六、竞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周德藩、王世华
副主任委员:刘扬生、叶水涛、汪鹤鸣、孙常屿、仇士荣、周钢、章宏、薛大威、严清、王志、许俊良、赵吕森、高兴邦、严如相、张锡吾、龚国胜
办公室主任:吴家麒、董秀萍
七、参赛作品请用挂号邮寄到南京市凤凰西街教工新村4幢11号202室评委会办公室。邮编:210036,联系人:吴家麒,电话:025-86613140,董秀萍025-83701611。作品无需装裱,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上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江苏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2007年8月31日
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学会《关于举办2007年江苏省中小学生毛笔(硬笔)书法展示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学会,局属各单位:
为了深化素质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队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遍提高中小学生规范书写汉字水平的要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书法艺术。经省教育厅批准(苏教基[2007]3号文),特举办2007年江苏省中小学生毛笔(硬笔)书法展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委会
主任委员:周德藩、王世华
副主任委员:刘扬生、叶水涛、汪鹤鸣、孙常屿、仇士荣、龚国胜、周钢、章宏、薛大威、严清、王志、许俊良、赵吕森、高兴邦、严如相、张锡吾
办公室主任:吴家麒、董秀萍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中师、中职、技校、聋哑学校、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在校学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书写内容健康向上,唐诗宋词、名人诗词、格言、名言、语文课文等均町。
2、硬笔作品:
(1)、小学低年级铅笔楷体字作品:尺寸:6开70克纸,字数在50字左右,可用田字格纸(2B铅笔)书写。
(2)、钢笔作品:用钢笔、碳素墨水书写,尺寸16开70克纸,字数在100字左右,楷书为主,行书亦可(可用口字格)。
3、毛笔作品:用宣纸,最大不超过4尺整张宣纸,以楷书、行书为主,棣书、篆书、草书亦可(篆书、草:档附秆文),均不要装裱。
4、每个参赛者要在作品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学校、通讯地址、指导教师、组别、邮编、电话。
四、参赛时间
2007年9月10日起至11月20日。作品及初评结果寄至南京市凤凰西街教工新村4幢11号202室书法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家麒,联系电话:025-86613140,邮编:210036。董秀萍 联系电话:025-83701611。
五、参赛组别
1、硬笔作品分为五组:小学低年级铅笔组、中年级钢笔组、高年级钢笔组、初中钢笔组、高中(含中师、中职)钢笔组。
2、毛笔作品分为五组:小学低年级毛笔组、中年级毛笔组、高年级毛笔组、初中毛笔组、高中(含中师、中职)毛笔组。
六、竞赛工作要求
1、各市、县、区成立竞赛组委会,确定专人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组织好参赛作品的征收和初评工作,要求参赛学校不要有空白点。
2、各中小学要有一位校级领导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竞赛工作要求。
3、负责组织竞赛活动的各市、县、区和学校负责人名单、联系电话报省竞赛组委会。
七、评选及评奖办法
1、以区、县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分别按不同组别、获奖比例评奖,其中金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5%,银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25%,铜奖不超过参赛人数的40%,并将获奖者名单、本人作品、指导教师、所在县(区)、学校列表报送省评委会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学生作品报送常州市教研室美术学科教研组参加初评)
2、组委会将邀请省书法名家集体评审,评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全部作品进行终审。最后按组分别确定特等金奖、金奖、银奖、铜奖。
3、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及单位设组织奖,对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设指导教师奖。
4、省教育学会对所有参赛学生均不收参赛费。获得银奖以上的学生可吸纳为省教育学会学生会员,入会条件:及手续见附件。在《校园文学》报上刊登获奖者名单,并分批刊登学生会员的作品。对获得金奖的学生会员作品收集出版江苏省中小学生优秀书法作品集。因工作量大,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回。
江苏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200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