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各高中校:
现将常州市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情况调研高三语文、数学科目监考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语文 150分钟,选考历史科目学生加试30分钟。
数学 120分钟,选考物理科目学生加试30分钟。
为方便起见,称必做试卷为卷Ⅰ,加试试卷为卷Ⅱ。
二、监考流程
1.每科考试前5分钟,监考教师将卷Ⅰ、答题卡发给学生。开考前5分钟内,学生填写姓名、考号和学校等信息。
2.在卷Ⅰ考试结束前5分钟,监考老师将卷Ⅱ发放至学生课桌上另一侧,待加试时间开始时方可由学生答题。
3.加试开始时,学生必须停止卷Ⅰ的答题,并将答题卡放在课桌一侧,待监考老师收齐。同时开始答卷Ⅱ。
建议学校发统一信号。
4. 加试时间终了时,监考老师将卷Ⅱ收齐。
5. 监考教师分别将卷Ⅰ、卷Ⅱ按本考场考生顺序号(含缺考考生)整理,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加试的学生在解答完第一卷后不得提前交卷和离开考场。
2、监考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发及收试卷工作,动作干净利索,以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为原则。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