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我市教科研工作的典型经验,提升我市教科研工作的质量,打造我市教科研品牌。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教科研优秀成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辖市(区)教研室、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全市教研员及学校(含幼儿园)教师。
二、参征条件
凡在2003-2007年期间完成的由单位负责或个人主持的研究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或
市级课题或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项目)均可参征。
三、体例要求
参加征集的优秀教科研成果需包括四部分:
项目简介(1500字以内,包括研究项目名称、级别、背景、价值或意义);
创新之处(1000字以内,可以是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实践创新或其他创新);
具体做法及成果(3000字以内,着重说明开展怎样的研究,取得了什么研究成果);
启示(500字以内)。全篇作品不超过6000字。
四、征集时间
2008年3月13日-2008年4月30日。
五、征收办法
各辖市(区)教研室、学校的项目研究成果,请交至各辖市(区)教研室,由辖市区教
研室统一报送至市教研室。局属学校教师的项目成果请交至市教研室理论组。
六、征集结果
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选,优秀成果将编入《常州市教科研优
秀成果汇编》,并直接参与常州市2003-2007年教科研成果的评奖。
七、注意事项
请按“体例要求”对研究的项目进行提炼,不要直接交课题研究报告。
联系电话:86699812。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