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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8-04-25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学校:

    接教育部办公室厅通知,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4月15日起组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ttp://{域名已经过期},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校进行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务必于5月10日前送常州市教育教研室理论组,过期不予受理。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鉴于国家课题申报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研究基础之上,建议申报单位在原有的课题基础上进行申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08年版)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08年版)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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