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学校:
接教育部办公室厅通知,按照《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8年4月15日起组织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ttp://{域名已经过期},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校进行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务必于5月10日前送常州市教育教研室理论组,过期不予受理。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鉴于国家课题申报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研究基础之上,建议申报单位在原有的课题基础上进行申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08年版)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08年版)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