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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常州市“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8-09-01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局属中学:

为提高中学校本课程开发水平,我室决定组织常州市“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案例要求

校本课程案例指学校开发出的某一门校本课程,它可以是校本教材,也可以是成文的教学案例。相关的教材或案例必须包含某一门课程至少一学期的教学内容。

二、参评对象

常州大市范围内以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为单位参加评比,不接受个人的申报。各辖市(区)报送名额不作限制。每所学校参评案例不得超过2篇。

三、活动组织

1.参评学校请填写《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详见附件),并将校本课程案例与申报表一起报送至辖市(区)教研室,局属中学直接报送至常州市教研室。每篇案例按要求收取评审费20元。

2.各辖市(区)教研室对上报材料进行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常州市教研室组织初评,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从获奖案例中选送10篇参加“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比”。

请各辖市(区)、局属中学相关负责人于2008年10月30号之前,将参评材料报送至我室。

联系人:张小亚  王俊

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9号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联系电话:0519-6696829

接本通知后,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尽快转发到各学校。

附件: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8年9月1日

 
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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