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局属高中:
为推进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受省教育厅师资处委托,决定在苏州、盐城分两片召开“全省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培训会”。另外,为推进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发展,常州市教研室将举行“高中综合实践课程论文评选”活动,并择优参加“全省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论文评选”。现将两项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关于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培训
1、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名额
全省各普通高中负责研究性学习课程的人员(1人);各市教研室中研究性学习教研人员(1人);各县(市、区)教研室中研究性学习教研人员(1人)。
2、培训内容
总结交流全省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经验;学习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基本理论。
3、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为2008年11月16日下午,18日下午离会,培训地点在苏州市(具体地点将另行通知参加培训的代表)。
4、培训费用
参会代表的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一般不得自带车辆),其他费用由会议统一解决。
5、报名要求
各辖市(区)教研室接到本通知后,请抓紧转发本通知。各辖市(区)高中参加培训人员的回执先统一报送至辖市(区)教研室。由辖市(区)教研员汇总后将电子版于2008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常州市教研室。
各局属高中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人员,将回执直接报送至常州市教研室。
联系人:张小亚 jyszxy@czedu.gov.cn 86696829。回执表格式附后。
二、 关于常州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论文评选
1、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各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年级学生个人或小组。
2、论文要求
参评的学生论文为研究性学习课程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不限。论文如系小组成果,署名不超过6人,并请自行排序。不论是个人成果还是小组成果,都必须附上学校证明,以证实该成果系作者自己完成的、真实的研究活动基础上取得。学生论文请同时署上指导教师姓名(限1人)。
作者提交的论文须符合基本的学术规范。论文作者对论文负责。如发现造假、抄袭现象,将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以追究作者相关责任。
所有论文在提交时打印一式5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稿。论文排版统一用A4纸张。
3、评选组织
我室将组织对各辖市(区)和局属高中提交的参评论文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择优向省教研室报送。报送数量各辖市(区)不得超过5篇,各局属高中不得超过1篇。
各辖市(区)和局属高中报送论文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08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