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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绘画作品展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9-03-02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中小学校:

 

为隆重纪念建国60周年和庆祝第25个教师节,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绘画作品展览。本次展览以反映时代精神为背景,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坚持出作品出人才,充分展示建国60周年以来常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的精神面貌,增强各辖市区间的学术交流,检阅新时代美术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和艺术创作水平,以此能够进一步促进中小学美术教师专业化发展。

 

一、主办单位: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常州市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刘海粟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各辖市(区)教研室、常州艺术网

四、展出日期:2009年9月中旬(因馆内装修,具体时间见教研通知)

五、展出地点:常州市刘海粟美术馆一楼展厅

六、评选:由常州市教育教研室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评之后,评出参展作品100件。

七、作品要求:
1、凡自2008年以后创作的作品均可选送,主题和谐、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
3、作品尺寸:中国画、油画:作品宽和高装裱、配框后不超过1.8米。特殊超尺寸作品需提前申报组委会,批准后方可送评。水粉画、水彩画:作品装框后宽和高均不超过1.5米。                 

八、作品归属:凡入选参展常州市中小学美术教师绘画作品展览的作品,展出后一律退还作者本人。

九、证书:由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十、参展要求: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写明单位、作者姓名、标题(注:和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防止运送中破损遗失。

十一、送件要求:各辖市区统一收集评选送件。

十二、收件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止。

十三、收件地址: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车言宁收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6696792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教师,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内容的各项规定。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常州市教育学会美术专业委员会
                                       200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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