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引导我市中小学各学科(幼儿园)教师优质课评比(教育活动评优)或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活动组织
各学科教师评优课由常州市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具体组织实施。
中小学各学科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幼儿教师教育活动评优或基本功竞赛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教育教师评优课每三年举行一次。
江苏省教研室组织的评优活动所需推荐人选,由本年度或上年的学科评优的优胜者中选送。
常州市教研室对各学科优质课评比活动及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活动的管理采用“审核、备案”的办法。拟组织评优课的学科教研员应在新一轮教师评优活动前将“活动组织方案”(注明具体时间、地点、主要流程及参赛费收支预算)报市教研室主任室,经审核同意后在常州教研网上发布有关学科评优课活动信息。各项评比活动结束后,应将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获奖名单打印稿)、参赛费收支情况等有关材料,整理后交市教研室主任室,经审核确认符合本规定后,方能在所发证书上加盖“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公章。
常州市教研室将每年公布本学年度各项评优课获奖汇总情况,以确认所发证书的有效性。
二、参赛名额
参加优质课评比及学科教学基本功竞赛的参赛教师必须经过学校、辖市区层层选拔。参加市级竞赛的人员构成如下:
(一) 幼教
戚区、直属幼儿园各1人(3所直属幼儿园教师先进行第一轮评比),其它辖市区各2人,共计14人。
(二) 小学
语文、数学学科: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各3人,戚区、直属校各1人(局属4所学校先进行第一轮评比),共计20人。
英语学科:戚区、直属校(局属4所学校先进行第一轮评比)各1人,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各2人,共计14人。
思品、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钟楼区、天宁区、新北区、戚区、直属校(局属4所学校先进行第一轮评比)各1人,共计8人。
(三) 中学
高中语、数、外:原城区(含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武进区各3人,金坛市、溧阳市各2人,新北区1人,共计11人。
高中物理、化学等其它学科:原城区(含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武进区各2人,金坛、溧阳、新北区各1人,共计7人。
初中语、数、外:原城区(含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武进区各4人,金坛市、溧阳市各3人、新北区2人,共计16人。
初中音乐、美术学科:金坛市、溧阳市、原城区(含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武进区、新北区各2人,共计10人。
初中其它学科:原城区(含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武进区各3人,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各2人,共计12人。
三、评委聘任
由市教研室各学科组聘请德才兼备的教科研人员、优秀教师担任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竞赛的评委;评委选聘实行回避制度;预赛时可以分小组比赛,评委会由3名老师组成,决赛时一般不分组,评委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四、评奖及标准
评奖应以课堂教学质量高低为主要依据,应注重定性和定量评价(参考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相结合。教师优质课评比分一、二、三等三个级别评奖,其比例为20%、30%、50%。一等奖的评选,应本着公平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不搞地区平衡、更不得搞“人情奖”。
评奖结果需在常州教研网上公示一周。
五、经费
参赛费主要用于参赛人员的伙食补贴、评委费及活动的其它费用。预赛参赛费100元;决赛参赛费200元,经费由参赛教师所在单位支付。
六、其他
本规定自2008年1月起实施。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员应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