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高中学校信息技术教研组及教师:
2006年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详见附件)和《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详见附件),教学要求颁发已有三年多时间,某些教学内容和要求可能不能适应当前教学情况和要,可能存在教学内容与要求偏高与不尽明确的问题。为此,请各校信息技术教研组长征求教师的意见,提出调整具体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的具体建议和理由。
请高中信息技术教研组长汇总意见后填写《调整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要求意见表.xls,并将此表于2009年9月10日前报常州市教研室朱世周,电子信箱:jyszsz@{域名已经过期}。
请高中信息技术教研组长汇总意见后填写《调整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要求意见表.xls,并将此表于2009年9月10日前报常州市教研室朱世周,电子信箱:jyszsz@{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二00九年九月四日
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要求20061208.doc
调整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要求意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