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各市教育科研基地:
2006年6月,常州市教育教研室组织了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和建立工作,共有38所学校被确立为“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经过三年的努力,基地学校在组织管理、队伍建设、课题研究等诸多方面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教育科研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1月开展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总结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安排:
区域 | 基地数 | 评估时间 | 评估组成员 | |
溧阳 | 4 | 11月5日 | 顾润生*、陈文、 张小亚、陈兰萍 | |
金坛 | 4 | 11月6日 | 王俊*、陈建华、 庄晓蓉、于纯 | |
天宁 | 5 | 11月19日 | 张小亚*、庄春梅、 何运耿、陈文 | |
新北 | 4 | 11月20日 | 龚国胜*、王俊、 何运耿、庄晓蓉 | |
武进 | 6 | 11月13日 | 潘莉*、何运耿、 陈兰萍、薛国民 | |
钟楼 | 4 | 11月12日 | 庄春梅*、陈建华、 于纯、薛国民 | |
戚区 | 2 | 11月27日 | 龚国胜*、庄春梅、潘莉 | |
局属 | 9 | 11月26日 | 中学组 | 顾润生*、张小亚、 王俊、陈兰萍 |
小学、 职教组 | 龚国胜*、庄春梅、 潘莉、于纯 |
注:打*的为评估组组长,全面负责对相关区域教科研基地的评估工作。评估当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 活动对象:
(1) 各辖市(区)教研室分管教育科研基地的领导(一名);
(2) 各教育科研基地的负责人(一名)。
3. 评估内容:
参见附件:《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价细则》(试行)
4. 评估方式:
(1) 基地学校负责人汇报基地建设情况(15分钟,汇报材料一式四份给评估人员);
(2) 评估组查阅基地建设材料;
(3) 评估组与基地学校对话。
5. 评估结果:
评估组将对每一个教育科研基地进行综合考核,并给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估等级。
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各教育科研基地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张小亚,联系电话:86696829。
附件:《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价细则》(试行)
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