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根据常州市教育发展的需要,常州市教育学会下设分支机构有所增多,但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民间组织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新成立的常州市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必须到常州市民政局登记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书(向常州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常州市教育局盖章,常州市教育学会盖章)
2.分支机构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
3.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常州市教育局)
5.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纪要(决议)
6.办公场所使用权证明(租凭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
1.上述材料齐全后,直接到常州市民政局(行政中心)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三、相关表格可到常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常州民政网——重要发文——社会团体相关表格)。
常州市教育学会
2010.1.7